一.97 學年度碩士班暨在職專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班組別及代碼

招生名額

初試(專業/共同科目代碼)[權重]

複試[權重]

管理學院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
甲組(515)

一般生:16

1.英文時事文獻評析(5151) [1]
2.
共同科目:英文(515Q)[0.5]
3.
審查[1.5]

口試[2]

管理學院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
乙組(516)

1.英文時事文獻評析(5161) [1]
2.
共同科目:英文(516Q)[0.5]
3.
審查[1.5]

口試[2]

管理學院科技法律研究所在職專班
甲類(821)

在職生:20

1.英文時事文獻評述(8211) [1]
2.
共同科目:英文(821Q)[0.5]
3.
審查[1.5]

口試[2]

管理學院科技法律研究所在職專班
乙類(822)

1.英文時事文獻評述(8221) [1]
2.
共同科目:英文(822Q)[0.5]
3.
審查[1.5]

口試[2]

特殊限制
[碩士班甲組]:限94年6月以後符合碩士班一般生報考資格,且為法律或財經法律系所。
[碩士班乙組]:限94年6月以後符合碩士班一般生報考資格,且為理、工、醫、農、商管及人文社會相關系所。
[在職專班甲類]:工作年資2年,並限大學或同等學力法律系(所)畢業或經法律類別國家考試及格者。
[在職專班乙類]:工作年資2年,並限大學或同等學力理、工、醫、農、商管及人文社會相關科系畢業。
備 註
1.報名程序:
(1)請先依照學校規定方式報名(一律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表件,寄出後不得要求更改報考班組別或其他任何資料)。
(2)再上本所網頁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2.碩士班報名時請繳交審查資料:[資料一律不退件,如需退回,請附回郵信封]
(1)歷年成績證明正本。
(2)自傳及讀書計畫各一篇。
(3)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教務處綜合組或科法所網站下載]。
(4)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資格證書、執業證照、獲獎證明、英語測驗或檢定成績、著作、創作、專利、發表等)各一份。
3.在職專班報名時請繳交審查資料:[資料一律不退件,如需退回,請附回郵信封]
(1)學歷(力)證件影本、大學或同等學力歷年成績單(或最高學歷成績單),及工作2年以上之服務及職服務證明書。
(2)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教務處綜合組或科法所網站下載]。
(3)工作經歷介紹與工作經歷表。
(4)自傳及研習計劃書各一篇。
(5)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獲獎證明、推薦書、英文能力證明、著作、專利、發明、資格證書、執業證照等)。
4.本所之修業規定,依據科技法律研究所訂定之碩士班與碩士專班研究生修業規章。
5.本所另設國際學程,其課程以英語授課。考生錄取後得申請修讀該學程,畢業學分依該學程之規定。
6.本所部份課程於台北增設,學生得選擇於台北修課。在職專班課程以夜間及週末開設為主,必要時部份課程於週一至週五開設,週末必須全部至新竹上課。
7.各考科均不可使用計算機。
8.分組招生但名額分組未分列之系所,其各組實際錄取名額由本校招生會議參酌考試成績、報名人數比例等核定。
複試日期及地點:97年4月19-20日,詳見複試通知。
碩班電話:03-5738713專班電話:03-5131587傳真:03-5733037
E-mail:itl@cc.nctu.edu.twE-mail:Pinting0708@yahoo.com
網 址:http://www.itl.nctu.edu.tw/系所辦公室:光復校區管理二館1樓1061室

〈僅供參考,正式簡章以本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二.招生公告預定於12月上旬於http://exam.nctu.edu.tw/ 公告。 


三.報名系統開放時間:97年1月3日上午9:00至1月10日(週四)下午5:00止,並於1月10日(含)前掛號郵寄報名資料,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學校、本所系統同步) 


四.簡章發售:96年12月12日起發售


五.碩班招生業務連絡:TEL :03-5131391 或分機 31391(台北地區可撥 2381-2386 轉新竹光復校區分機 31391)教務處綜合組, 
E-mail :admitpay@cc.nctu.edu.tw
在職專班招生業務連絡:TEL :03-5131388 或分機31388(台北地區可撥 2381-2386 轉新竹光復校區分機 31388)教務處綜合組,
E-mail :admitms@cc.nc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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