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妍均
台大政治系雙修經濟系畢業
2008級碩班科技組

 

我是推甄上的,所以可以分享的經驗十分有限,茲就目前為止聽過很多次的問題做回答:「大學時非就讀法律系,推甄或者考試時到底需不需要修過法律相關課程呢?」

 

我個人大學時代修習政治系,並且雙主修經濟系,除了因為兩系規定的必修外,並未修習其他的法律課程。我當時兩個系所規定的必修可算是跟法律有關的只有四科:法學緒論、國際公法、民法概要、商事法;而這些科目全部都不是法律系的老師所開設的,上課方法當然也和法律系的不一樣,因為不是給本科生上的,難易程度當然可以想像。所以,就我個人來說,並沒有特別去修習法律課程,不過,我在口試時有提到,這些課程讓我得以一窺法律到底是什麼,而也因為本身的科系和法律系共用同一塊教學區域,所以讓我可以大概瞭解法律系學生平常的生活。

 

考上後,我曾詢問過老師,究竟是否得先修習法律課程,得到的答覆是Recommend, but not necessary required.修習法律課程可以幫助自己跟老師判斷究竟同學適不適合念法律,畢竟對於原先就讀理工科系的同學來說,要閱讀大量的文字跟法條,一定會有不適應的情況。另一方面,有修習這些課程,也可以展現你改行念法律的企圖心,由於老師不可能透過自傳及書面資料就瞭解一個學生,因此這些都會成為他們考量的因素(但並不表示是必要因素唷)。

 

建議:如果來得及的話,而且有餘裕的話,最好還是修習法律課程為佳。不過,沒有修習過法律課程的同學也不必氣餒,更不必因此而打退堂鼓就不來推甄或者考試了,不過,最好在自傳中或者口試中,針對「為什麼沒有修習過法律課程」以及「雖然沒有修過法律課程,但是為什麼認為自己適合念法律」這樣的問題進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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