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雯
2011級法律組
台灣大學法律系


依雯於萬才館  

(編按:圖為本文作者依雯,拍攝於台大萬才館。)


一、書審


建議學弟妹務必把交大科法所網站上的特色、五大專業領域等都了解清楚(其實這是在決定報名前就應該做的工作,後續準備口試時也建議把這些再複習過),寫自傳和讀書計畫時要呈現你和交大科法所有哪些連結,也就是「你為什麼想唸交大科法所」、「交大科法所又為什麼要收你」,畢竟老師們看書審資料的用意就是想了解這些問題。如果大學有修過相關課程、課外活動有接觸相關領域等等,都可以在書審資料中好好發揮,也建議以圖表方式呈現,會比整份資料都用一大段文字來得清楚。


另外也建議學弟妹,記得在介紹自己人格特質或想法等比較抽象的內容的時候,要舉出例子、說明原因,讓老師們覺得你是「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而不是只為了交書審資料就隨便亂掰。例如我在自傳中表示我對交大科法所的法院實習很有興趣,針對這點我就提到我一直很希望能在求學階段就對實務界至少有初步的接觸,所以我升大三的暑假就曾到過律師事務所工讀,如果能進交大科法的話我又可以到法院實習,增加我的實務經驗。



二、口試


口試部分是先自我介紹,之後老師們會針對書審資料、自我介紹等提出問題。


自我介紹要準備PPT和A4兩頁以內的資料,PPT建議可以附上自己參與過的活動照片,A4資料我當時是把自傳濃縮以表格方式呈現,讓老師們在口試時能一目了然,畢竟雖然老師們都很仔細地看書審資料,但參加口試的同學很多,如果能在口試時馬上喚起老師們對你的印象,老師比較能在短短的口試期間內對你有更深的了解。


自我介紹可以選擇中文或英文,據說用英文自我介紹的話,老師提問時比較不會用英文問,所以好像有不少人都選擇英文,但我當時準備口試的時間比較匆忙,擔心用英文不熟練,加上口試時會緊張,可能會一直吃螺絲,所以還是選擇用中文自我介紹,結果老師用英文問的問題只有「在美國待過多久」之類很親切的問題,並沒有刻意刁難,所以我個人是覺得如果學弟妹的英文自我介紹準備比較不充分的話,不如選擇中文,畢竟口試只有短短的十分鐘,要在這段時間裡面盡量讓老師們了解你是什麼樣的人,最重要的是要讓自己放輕鬆、很有自信、很流暢地表達自己真正想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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