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5 00:56 聯合報 記者張念慈、郭宣彣、郭政芬/新竹報導

台灣法律規定,合法登記的夫妻才能接受胚胎植入;日前大法官釋憲同婚議題後,為同志伴侶燃起育孕下一代的新希望。一名卅八歲女同志,憂心隨著年紀大卵子不再健康,怕同婚合法拖太久而先凍卵,等待同志婚姻合法那天「解凍」。

兼任衛福部人工生殖法、代理孕母法修法委員的交大科技法律學院副院長林志潔表示,民法皆以七歲未滿之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因此定法應要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出發,未來若同婚或是單身者要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孕子,得考量在什麼樣的環境對孩子最好。

林志潔說,目前社會多數為異性戀家庭,若同婚合法時,應把同婚與同志生育、或養育下一代稍作分隔,「並非有婚姻,就可養育下一代。」她補充,原則上同婚可養育下一代,但得經過國家嚴格審查,了解是否有能力、家庭結構完整度、照顧能力,經過「個案」調查評估後,才可育子。

「人在社會與主流不同,就是辛苦。」林志潔表示,每個人的經歷不盡相同,社會結構來自不同的家庭組織,如隔代教養、外配家庭等,未來同婚育子可能會很辛苦,有社會、國家的幫忙才能度過難關。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同志婚姻 人工生殖
    全站熱搜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