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十分榮幸在十月初邀請徐世榮教授到所上演講
徐教授的演講讓同學們在短時間內對於土地徵收有了更深入的認識
以下是馥伊學妹的心得分享,沒機會聽到徐教授分享的同學快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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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組碩一 呂馥伊
〈土地從來不屬於〉吳晟詩作
「土地,從來不屬於你,不屬於我,不屬於任何人,
只是暫時借用供養生命所需一坵田,
八百代主人 歷代祖先,守護土地再交付下一代
看顧, 即使擁有也只是億萬年生命史
匆匆一瞬
鳥,飛掠天空、借宿樹梢
魚,悠游海洋溪流,棲息水草
獸,覓食森林原野 散居山坡、丘陵、平原、海濱
每一片土地的子民 也都只是暫住者
請解放我們的腳掌和肌膚 請敞開我們的鼻息
請貼近我們的心胸 直接傾聽土地深處
最深處 汨汨流動的訴說
土地,孕育豐饒多樣的 生命,綿延不息
任何經濟數字,沒有資格 估算多少價值與意義
土地,在大自然的懷抱中上天的照拂下 從來不虧欠、不背棄
人們,為何一再換來 粗暴的傷害
(略)
土地,從來不屬於 任何人,任何世代
誰也沒有權力 剝奪下一代的未來」
今天的專題討論課程,邀請到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徐世榮教授為我們演講。講題扣在土地徵收制度的介紹及現行實務運作的批判。回顧大學,土地相關法令與爭議在傳統的法學訓練中是被遺漏的一塊,老師除了扼要介紹最常被討論的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外,更從宏觀的角度去闡述制度背後利益輸送的可能發生的弊端,和實務上操作為人詬病之處。
在談論法律之前,老師先和我們聊人和土地的關係,土地之於我們,不僅僅是「財產」,更是故鄉、回憶,是生命質量蓄積之處。通過簡報秀出農民抗爭的照片,張張都在訴說人與土地的故事,令人動容。老師倡議「土地正義」,以人權為訴求,也第一線走上街頭。具體的主張是希望能注入正當法律程序的活水,杜絕土地徵收制度的濫用。這樣的精神也展現在湯德宗大法官釋字第709號協同暨部分不同意見書中,其中宣示了土地徵收制度應該踐行「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包含賦予利害關係人充分獲悉相關資訊,並得適時「陳述意見」的權利;以及落實公民參與,使當事人得申請「聽證」等…不只要「程序正當」,更要「實質正當」。
然而,土地正義也並非通過正當法律程序就能實現。在我們生活的周遭發生的這些徵收案,地主不願搬離,不斷抗爭,甚至組成自救會,往往不是為了補償金多寡,而是不甘自己與土地情感上的鏈結被硬生斬斷。國家的行為或許於法無違,於情卻不容。不過,追求發展,政府既然責無旁貸,國家如何在經濟發展及保障人民財產權中取得衡平,是至為困難的課題,其中法治應然面與實然面的落差,亟需我輩習法學子奮力追趕。
演講結束後,我到講桌邊想和徐老師多聊幾句,近看發現老師眉頭不展,滄桑想必是來自於身處眾人之首挺身抗爭的壓力,面色雖已不比大三見時那般容光,目光卻仍然堅定溫暖。大受感動之餘,讓我想起了今年四月在商業週刊中看到的文章《管理相對論》提到的「學術有用論」,雖然是在談企業管理,但有段話讓我印象深刻:「…學者要有兩個頭腦,一個是研究腦,一個是實踐腦。…(透過不斷的互動),其實這是一個好的良性循環。」我想,徐老師向我們展示了學者奮力將學術揉合實務的尊貴姿態,以其畢生之所學致用於社會,是真正的理論實務家。
會後在路上巧遇所上老師,便交流了一下對於演講的看法,我認為土地徵收執法過程中的偏頗並不能否定土地徵收制度本身存在的正當性,老師則建議我從公共選擇理論的觀點切入,或許會有不一樣的想法。查了資料才覺得,沒錯啊,政治決策的過程因為代議民主本來就有它的極限,民意代表、官員、利益團體考量自身利益而形成的政策,未必對人民最有利,土地徵收制度正是三力交錯下的政策結果,其經濟資源的分配和使用本來就可能是缺乏效率的。就此觀點出發,制度本身縱是正當亦非完善,需透過市場機制的介入及排除國家過度干預來取得平衡。
回到家後,看到同學在臉書社團裡發表了對演講的迴響,深深的感受到這樣的善的交流,多麼可貴,今天的演講,不只飽滿了我的心之財,更讓我看到法律制度跟人民深刻的互動,自己能夠置身於社會科學領域的研究,真的非常幸福!謝謝徐教授!
馥伊學妹課後與徐世榮教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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