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年關將近,又到了每年年底檢視一整年成果收穫的時候了!

在今年的最後一個禮拜,小編將一次為大家帶來三篇心得分享。

這個系列心得分享文的主題就是交大科法所引以為傲的招牌 - 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啦!

今年如果沒有來得及報名或參加的朋友,又想瞭解在智慧財產權、產業競爭,以及新主題 - 文創產業

等領域的新實務、學說法律見解嗎?

點進來就對囉!

 

 

碩士班總召  科技組碩二 林采蓉

2011、2012論文組組員

 15622_4680966194104_758620705_n  

本年度「第16屆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於11月21,22日盛大舉辦,今年研討會以「文化創意、科技創新、智財利用」為主題,除了為這十餘年來陪伴著台灣產業成長,已經繁花似錦的科技及智財園地,增添更多新穎及進步的思維路線及操作概念外,更基於文化必須與產業相結合的理念,加入國內尚處於成長階段的文化創意產業的元素,希望散播「文化必須與產業相結合」的種子,並予深耕,以提昇台灣創新的競爭力。

 

本年度研討會邀請來自包括司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各大律師事務所以及國內各大學法律系所之主持、發表貴賓共57;舉辦大會專題演講以及各場分組演講22,主題包含專利進步性、均等及專利權利金、資訊通訊法律、舞弊稽核、生物科技與醫療糾紛、新興能源與法律等多樣面向;並加入文化創意產學的素材,特邀產業界於會場展出各類文創、科技及智財等研發成果,將理論與實務相結合。

 

第一天的大會專題演講主題為「春秋折獄,法無定法?」,由司法院前院長、現為本所兼任講座教授賴英照老師揭開序幕。春秋折獄係指依據春秋經典的基本精神與事例,作為解釋法律的基礎和刑事判決之重要依據。賴教授首先介紹概念法學派和目的法學派之異同,並闡述各種法律解釋之內涵及司法者選擇適用上之難處,並以美國聖三一教堂案、買入毒品交付武器案、賣出毒品收取武器案等案例之判決,說明法律經文義解釋或目的解釋後會如何影響法院判斷以及其適用上之不同

第二場大會專題演講,由務部廉政署周志榮署長以「企業反貪國際趨勢與國家競爭力」為題,簡介台灣清廉程度在國際間的評價和全球競爭力,以及企業反貪腐之國際浪潮,最後介紹我國現行做法;周署長認為,我國內需市場雖然不如中國,但因台灣之優勢,如透明開放的公司部門,才可以凸顯我國的廉潔與效能。此種長期工作不應限制在政府部門,方得使我國繼續朝開放的國際環境前進。

第二天的第一場大會專題演講,邀請到公平交易委員會蔡蕙安委員,針對「數位匯流產業之結合分析」發表演講。蔡委員依序介紹數位匯流之結合案例與特性分析,以及數位匯流之垂直、水平與多角化結合,接著說明市場界定及結合分析之分析方法,並以台固媒體與凱擘之結合案為實例,最後闡述數位匯流產業之跨業經營限制,蔡委員表示,因數位匯流下市場態樣的多樣化,新興產品、服務與新興市場不斷出現,雖無法精確界定相關市場範圍,但卻可提供政府機關審理數位匯流下結合案的有效量化佐證,配合經濟理論的質性分析,使得結合案的政策分析完整性更佳。

最後一場專題演講,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同時亦為本所博士畢業生及兼任講師林三元法官擔任主講人,三元老師以「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與文化創意產業」為主題發表演講。本講題從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權利取得與保護期間等三個面向理解96年通過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首先介紹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法律規範及文化創意產業與智慧財產權,並說明智慧創作專用權對文化創意產業造成之影響。三元老師期待未來透過法律的保護,在權利平等機制下,促成文化互動,而在文化漸趨一致性的浪潮下,仍舊可以保有文化的差異性。

 

A1場次主題為「專利有效性判斷爭議與展望」,發表人為最高行政法院陳國成法官,探討近年來專利之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中相關之條文之修訂所帶來的衝擊,並提出其見解及未來可能遇到之實行困難。

A2場之美國專利訴訟專利侵害中,高士偉資深顧問以「337條款“Sale for ImportationA Dangerous Provision that Foreign Companies Must be Aware」為題,討論sale for importation”之規定對外國公司可能造成之影響,以及防止違反此規定之應有的相對應措施。陳秉訓助理教授則以「The Days After Global-Tech Appliances, Inc. v. SEB S.A., 131 S. Ct. 2060 (2011): A Survey of Federal District Courts’ Decisions」為題,說明最高法院在該案中澄清了引誘侵權的要件,並深入分析約三十五件地方法院引用Global-Tech意見之判決。

A3場之專利事業體(NPE)經營模式與權利金中,鄭猷超秘書長以「專利事業體之經營模式」為講題,介紹NPE之型態,並說明NPE如何以專利市場作為其商業手法,活絡專利市場,替專利市場提供大量產值。蘭渝宏博士生發表之講題為「專利事業體之競爭與合作關係」,介紹PENPE的決策模式運作方式,並說明其間最好的策略,是維持著既競爭又合作的關係。劉文婷博士候選人則報告「知識轉移與專利品質管理」,認為專利的授權和商業化發展有顯著的成長,然而真正邁向商業化的專利仍然不足,並對此提出建議:應要有普遍或充足的激勵因子、專利應著眼於「長期」發展,大學應外包給專利公司、擴張與專利經紀人的合作等等。

A4場之規格專利與美台專利爭訟中,本所王立達副所長以「規格專利的授權與拒絕授權」為題,介紹規格專利的取得、行使和拒絕授權。本所陳在方助理教授則報告「我國觸控產業在美國專利訴訟之案例分析」,藉由交叉比對,篩選出我國資訊產業廠商自2002年迄2011年之美國專利相關訴訟並加以分析。

A5場之專利案件審理及損害賠償法制中,王銘勇法官報告「新修正專利法損害賠償法制解析」,比較專利法修正前後就侵權訴訟關於計算損害之規範,說明新修正專利法對損害賠償法制之影響,並分析我國司法實務就專利權侵權訴訟計算損害規範之運作實況。陳群顯合夥律師以「我國專利訴訟案件審理之新展望──如何從抽象到具體以及與國際接軌」為題,強調建立抽象法律原則之重要性,釐清侵權判斷中均等論的正確範圍何在,並認定損害賠償金額法院則需探究是否有「界線利益說」之適用。

A6場之專利進步性.均等及專利權利金中,湯舒涵律師報告「專利進步性要件—以我國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相關判決為中心」,以判決分析之方式,探討我國判決是否按照專利進步性要件既訂的步驗審查。陳薈穎律師以「專利均等侵害判斷之判決分析:由美國專利案件觀照臺灣最高法院判決」為題,先舉案例說明專利均等侵害判斷在美國實務的發展,接著討論均等論在我國之實務發展及差異分析。賴遠青副理報告「美國專利授權合理權利金的計算方式探討」,透過實證的方式研究合理權利金的比率,並探討在IT產業及3C產業中,目前的合理權利金比率及計算方式是否合理。

 

B1場舞弊稽核之主題中,許順雄主持會計師以「鑑識會計及舞弊查核──企業改善績效之另類思維:如何透過鑑識會計專家降低企業之舞弊及爭議(如反托拉斯、智慧財產權等等)之成本」為題,首先討論幾個白領犯罪案例,接著介紹鑑識會計的專業內容,分為舞弊查核、財務鑑識兩大類。許會計師認為鑑識會計對公司治理、訴訟調查都能提供一定幫助,但蒐證部分還是要交由公權力行使,故其主張兩者間必須相互合作,才能發揮最大效益。

B2場之專利財產權及電腦著作侵害中,本所王敏銓副教授以「專利就像一張椅子──從RoseSmith的財產理論看申請專利範圍的解釋」為題,試圖從不同財產權的理論來闡釋申請專利範圍的解釋。林利芝助理教授報告「探討電腦程式著作之著作權侵害認定爭議──以美國Oracle America, Inc. v. Google Inc.案為中心」,探討美國著作權法實務上對於「電腦程式著作」保護範圍之界定,以及著作權侵害認定之判斷標準,並與我國對電腦程式著作保護之情形予以比較。

B3醫療與鑑識科學.反腐與企業責任之主題中,吳俊穎教授發表「刑事手段在醫療賠償訴訟上之效果:以實證取向觀察與分析」,以民事訴訟案件為實證分析題材,探詢刑事訴追對民事審判是否構成實質影響,並釐清「以刑逼民」的訴訟策略是否對原告具有真正實益。陳又寧律師報告「刑事鑑識科學的不可靠性:以指紋、工具痕跡、鞋印、胎痕、咬痕以及聲紋等比對技術為例」,指出為何這些技術不符合科學標準,並討論美國及我國法院如何評價這些刑事鑑識證據。范劭青律師報告「美國海外反腐敗法: 亞洲科技業的助力或阻力?」,探討美國海外反腐敗法對亞洲公司的影響及重要性。

B4場之資訊通訊法律中,李禮仲委員報告「初探雲端運算智慧手機應用程式平台市場之法律問題:以公平交易法為中心」,探討智慧手機應用軟體程式平台市場可能涉及事業獨占、結合或聯合行為等公平交易法限制競爭規範,及事業間不公平競爭行為規範之法律關係。葉志良助理教授及王牧寰法律研究員以「我國電信法修正草案『利用電信網路提供視聽媒體服務』專章之評析」為題,主張電信電視管制實應回歸廣電三法,同時對於參進管制應以降低市場障礙為依歸。

B5場之智財權經營.逆向工程中,陳省三副教授與賴韻茹研究生報告「P&G公司智慧財產權經營模式研究」,藉由分析P&G的經營模式,提供值得參考的資料給台灣企業作為發展之指引。林坤志總經理以「從逆向工程看專利侵權的可行性分析」為題,主張透過逆向工程解讀及分析專利,可以縮小搜尋專利範圍,並縮短專利分析之時間,藉此達到減少專利搜尋之成本。

B6場商標刑罰與民事定暫時狀態之主題中,鄧振球庭長以「試評100629日公布商標刑罰之法律修正案」為題,分析商標法修正案前後的刑罰規定,釐清我國商標法現行的發展。范智達法官則報告「商標侵權案件定暫時狀態處分審酌因素之研究」,介紹美國商標侵權案件初步禁制令之適用,再進一步討論我國定暫時狀態處分規定對於商標侵權案例之適用。

 

C1著作權集管及報酬率之主題中,本所章忠信兼任助理教授報告題目為「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共同使用報酬率之檢討」,從共同使用報酬率之訂定基礎,說明該項規定應該是實務先行,立法隨之,並透過辯正闡述「共同使用報酬率」及「聯合收費窗口」之正當性,討論共同使用報酬率與各別使用報酬率之關係及團體未依指定協商訂定之效果。

C2場之個資保護.資安隱私與醫療中,本所陳鋕雄教授以「從隱私、資安與財產權看電子健康資訊之研究應用」為題,主張關於醫療資訊收集處理利用之行為,應以法律明文訂其主管機關,職司醫療資訊的保護,並應強化對資訊主體之尊重。郭戎晉組長報告「韓國2011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評析與借鏡」,討論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制遞嬗過程、2011年新個資法重要內容,以及韓國新法殊值台灣借鏡之處。

C3場之生物科技及醫療糾紛中,陳怡冰臨床教師報告「醫事糾紛裁判之理論與實務探討」,以台灣法院的判決為研究主軸,提出許多實務案例廣泛地探討台灣醫療糾紛裁判所呈現出之態樣,挖掘醫事現實面與理想間之異同,並以客觀的角度釐清台灣醫療糾紛之原貌。王服清副教授、吳敏幼研究生則以「利用『胚胎植入前遺傳診斷技術』(PGD)──生出優生寶寶之合法性論辯」為題,主張實施PGD技術基於生殖權有正當性,但其所引發的基本權法益衝突,需從保障人性尊嚴之考量下,修法或立特別法加以約束、管制。

C4場國際貿易與平行輸入.生物仿製藥審查中,黃文政博士生以「歐盟法院針對風險管制措施的審查密度」為題,認為歐盟法院應採取「資訊催化」途徑作為審查基準,並指出採取「資訊催化」途徑作為審查基準可能產生的困難與解決方法。傅冬卿特別助理則以「論生物相似性藥品上市審查規範──以美國生物藥品價格競爭與創新法為師或為鑒?」為題,主張美國「生物藥品價格競爭與創新法」誕生於其特定的環境,我國的相關規範除了呼應技術的本質及進展外,更應該與我國產業現況一致。

C5新興能源與法律之主題中,蔡岳勳副教授及陳建璋高級助理研究員以「我國再生能源之立法政策取向與課題研究」為題,簡介我國現行再生能源法規範架構,針對目前所應解決之重要課題提出具體建議措施,並就立法沿革以及相關評析文獻分析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高銘志助理教授報告「台、法太陽光電競標制度之比較研究:兼論對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經營之衝擊」,以台、法為中心,探討近來因太陽光電爆量成長而於法制有重大變革之太陽光電法制。

C6場著作與文化加值之主題中,蘇南教授探討「建築設計之著作權研究」,對諸多建築著作爭議,予以比較國內外法律及實務並深入研究,以利我國就建築著作有更為細緻之立法。陳帝利博士生報告「視障者及閱讀障礙者著作權法上保護—─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之著作權及相關權利常務理事會研究為中心」,以著作權及相關常務理事會提出之國際性公約為探討基礎,針對著作權保護之本質以及人權之保障為依歸,並輔以市場經濟之考量,試圖取得著作權人與視障者及閱讀障礙者之權利平衡。

 

此外,於會場置有各類文創、科技及智財等研發成果參展,今年邀請鼎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可意念傳達有限公司展示他們帶來的科技技術和設計產品。每個參展成果項目中逐一說明研發成果的理論與實務之關聯性及其等特點與技術運用的軌跡,必要時並提供導覽,提供與會者一個產學成果兼俱的精采饗宴。

 

為期兩天的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已圓滿落幕,承續交大科法所的法學實證化與實務學術化傳統,未來我們將秉持一貫的理念,並且增添些許文化創意的內涵,延續科技與法律的對話。各位朋友們,2013年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再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