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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分享系列又來啦~~

這次的主題是交大科法的金字招牌"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

預計兩個禮拜內為各位帶來三篇心得分享 敬請期待~

因為小小編同時也是這次研討會碩班總召,所以這篇總召心得是由不才在下主筆,

不知道各位覺得今年辦得如何呢? 

錯過這次研討會的朋友們快點進來看看今年有什麼有趣的講題、新知吧~


碩士班總召 法律組碩二 楊柏宏
2012年論文組組員

2013-11-21 17.41.48  

(2013.11.21 左起全國科法碩班總召、交大科法所劉尚志教授、博班總召吳靜怡法官)

本年度「第17屆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於102112021假交通大學電子資訊大樓盛大舉辦,以「科技創新.產業競爭.生技醫療」為主題,除延續一貫的專利及著作權法律與產業發展議題探討的傳統,設立標準專利與權利金、專利侵害與先使用者抗辯、專利授權與科技產業競爭等主題外,亦將觸角延伸至資訊通訊法律、生物科技與醫療糾紛、新興能源與法律、藥品試驗資料保護與食品安全等新興科技法律領域,彰顯本研討會對於科技發展與法律互動之重視與期待。

 

本屆研討會也確實達到學術與實務交流激盪的目的,大會邀請來自包括司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各大律師事務所以及國內各大學法律系所之主持、發表貴賓共68位;舉辦大會專題演講以及各場分組演講共26場,主題包含標準專利與權利金、專利侵害與先使用者抗辯、資訊通訊法律、科技與財經刑法、生物科技與醫療糾紛、新興能源與法律等多樣面向。

 

第一天的大會專題演講主題為「產業攜手合作  共創智財新藍海」,由立法委員、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李貴敏委員揭開序幕。李貴敏委員舉出台灣產業面臨之三個困境。第一個為「國際剝削」,次之為「惡質行銷」問題,最後則為「台灣廠商被動應戰之特性」。最後,李貴敏委員呼籲,我國應研發資源整合,宏觀控管成果、提昇智財質量,完備智財保護,才能強化國際競爭,達成產業攜手合作的理想!

 

第二場大會專題演講,由台灣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暨營業秘密法務處處長謝福源律師以「Patent AlliancesHow They Can Help You to Achieve Greater Operational Freedom?」為題,簡介自交叉授權到專利聯盟的演進過程與原因,以及專利聯盟之特殊性在於專利聯盟係來自許多先進之公司結盟,為了達到建立專利攻防體系之目的。其次,透過本次講題中「Operational Freedom」意義及其與專利聯盟之關聯之說明,表明在專利聯盟如同雨後春筍般興起之景況下,如何自由經營及營運企業之重要性;並且進一步描述專利聯盟的產生原因,以使聽眾足以更深一層理解目前台灣公司在專利技術領域所面臨之挑戰與現實問題。

 

第三場大會專題演講,由前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蔡明誠教授以「外國立法例在專利法之立法及實務上之運用及展望」為題,蔡教授表示我國專利法立法參考上除以往日本、德國、以及美國,已經延伸到大陸地區以及韓國等立法例。又現立法時參考國際公約等來源,面向已呈現一定廣度。又我國專利法更突破原本大陸法系之原則,亦有英美法上觀念引入。結論上,蔡明誠教授認為,外國立法例可以參考作為判決或立法上的參考,但建議實務上可認為解釋論、類推適用或目的性限縮。蔡教授認為繼受他國法律應一致較為妥當,不能僅列入條文,仍需將實務或解釋規定一併列入,蔡教授更認為參考外國立法例應以一國法律為主,其他國家法律為輔修改。

第二天的第一場大會專題演講,邀請到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副院長Warren B. CHIK教授,針對「Latest IT and Law Developments Arising from the Red Dot & Foreseeable Trends in Global IT Law Issues」為題發表演講。本次的演講在講授新加坡關於資訊產業及其法律規範的發展及現況,而之所以將新加坡稱為紅點(Red Dot)的原因在於新加坡的面積相當狹小,就如同世界地圖中一個城市標記的大小,但其發展出的國家特色及競爭力卻是世界上數一數二的,因此,世人以紅點來代稱新加坡這個國家。新加坡的法律體系為普通法國家,由相當多的案例法及法官造法等等方式形成整體的法律規範。在這次的演講整體架構可以分為,第一部分,新加坡的法律及體系。第二,新加坡的資訊科技的政策及策略分析。第三,近期在新加坡發生的相關新興法律議題。而在最後的部分植副院長則介紹了近期新加坡法律的修正及發展。

 

最後一場大會專題演講則邀請到本所林志潔副教授,針對今年初營業秘密修法一事,以「營業秘密法入罪化之後續─兼論我國經濟間諜法之立法可能性」為題發表。志潔老師所欲探討之核心問題為,第一,營業秘密法之修法係參考美國法上之經濟間諜法,惟在繼受之過程是否已完備?第二,目前修法已將營業秘密法入罪化,惟個案適用上又有何問題?志潔老師先予敘明本次營業秘密法之修法重點,並簡介營業秘密法之相關名詞定義及闡述本次修正之營業秘密法條文之立法意旨,以引導聽眾進入修法重點與前述核心問題之觀察與檢視之思考脈絡,以期聽眾對於營業秘密法入罪化之後續有清楚而明瞭的初步認識。再來,藉由簡報中之修法歷程與逐條釋義,帶領聽眾更深一層地探討本次營業秘密法新增訂之條文,最後最後林志潔副教授對於本次修法提出幾點待檢討之處作為本次演講的結論,並且表明未來立法之展望。

 

A1場次之主題為標準專利與權利金,來自美國加州的Robert Benson 律師以「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in U.S. Courts and the ITC: Injunctive Relief and Calculating a FRAND Royalty」為題,說明目前美國對於標準關鍵專利(SEP)及其授權金的發展狀況。楊雅琪副研究員則以「產業標準關鍵專利授權態樣及其侵權訴訟策略之研究」為題,簡介被授權人應獲得哪些資訊在簽訂授權契約始能正確應對。

 

A2場次主題為專利訴訟之專家證人與反競爭,陳秉訓助理教授以「The Battle of Expert Witnesses in United States Patent Litigation: A Review of Federal Circuit Case Law Regarding Rule 702 of the 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為題,整理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案件,以法院對法律之解釋出發,再進一步觀察案件中不同類型之專家證人,並對每一案件加以分析。楊智傑助理教授則以「美國藥品專利訴訟逆向支付協議之研究--以美國聯邦法院判決為中心」說明美國廠商濫用新藥申請程序與訴訟程序之行為,說明美國如何試圖遏止制度被濫用之情形,最後比較反省臺灣制度與判決。

 

A3場次主題為專利權利範圍,吳宏亮所長以「橘逾淮為枳?解釋申請專利範圍之時機與適用方法之辨明」為題,說明在申請專利時,關於該保護範圍有兩種辨明之時機,我國在引進美國相關規定時應該對該不同時機點之相關規定有所辨明及區分,否則恐會發生橘逾淮而為枳的情形。郭宏杉助理教授則以「設計專利之專利權建構」為題,藉由判決說明美國及我國在設計專利的侵權分析十隻判斷標準。

 

A4場之美國專利訴訟發展及訴訟策略,本所兼任助理教授楊明道律師以「Anti-Patent-Troll Movements-Fee Recovery Cases and Other Developments in Courts, ITC and the US Government」為題,首先介紹何謂NPEs,再介紹其對美國專利訴訟、法制上所產生的影響,最後提醒不論係NPEs或被告發明人,都應注意其中所產生的影響。

 

A5場之專利侵害與先使用者抗辯,本所兼任助理教授高士偉律師以「Prior User Rights Defense under AIA and its Effect on the Biotechnology Industry」為題,講授關於專利與營業秘密的衝突中所產生的抗辯問題。張添榜博士以「從美國法觀點探討我國專利揭示貢獻原則在均等論下之規範與實踐」為題,說明專利揭示貢獻原則在我國適用時應注意之情狀,以正確解讀專利權利範圍。

 

A6場專利授權與科技產業競爭,Robert Benson律師以「Patent Exhaustion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Taiwanese Companies Doing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為題,Benson律師將權利耗盡案件在美國新的案件做報告。林靜雯法官則以「由美國判決發展看以契約排除權利耗盡原則適用的容許性」為題,討論用契約排除權力耗盡原則的問題。A7場主題也是專利授權與科技產業競爭,先由劉羽珊律師介紹「專利授權與我國科技產業」,再由王仲律師對於台灣專利授權實務,提出幾點觀察。A6A7場次有別於其他場次,先由講者進行發表,餘下的時間則以討論會(Panel Discussion)的方式進行,本所劉尚志教授、陳在方助理教授也於本場次擔任主持人及與談人。

 

B1場及B2場之主題皆為著作權法,先後由四位講者帶來精彩的討論。第一位講者是蘇南教授,以「論著作權對文化創意產業之保護」為題,說明著作權與文創產業間之關係。陳匡正助理教授則以「孤兒著作授權使用與設定質權之議題研究」為題,介紹何謂孤兒著作,並指出立法尚待討論的部分。黃絜博士生則以「論我國著作權法中禁止不當利用權與禁止醜化權之區別」為題,釐清系爭二種著作人格權侵害行為間區別為何。最後由張雅君律師以「論著作之保護界線與抄襲要件中實質近似之判斷」為題,除介紹美國法之判斷標準,並歸納整理我國實務判決,檢視我國實務對於實質近似之判斷標準。

 

B3場次主題為醫療器材法規,由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長高純琇教授在會場主持,呂家鋒律師在日本透過同步遠距的方式以「The regulatory strategy of In Vitro Diagnostics- the U.S., E.U., Japan, and  China」為題一同參與今年的全國科法研討會。講者從產業面的角度觀察美國、歐盟、日本及中國的法規,介紹各國的管制程度、方法及價值選擇,希望告訴藥廠在面對不同管制的框架下,要採取何種策略來進行研發或生產,使其得到利益。本所江浣翠助理教授也參與與談。

 

B4場次為營業秘密實務及專利適格,先由黃帥升律師及洪志勳律師以「營業秘密制度建置及實務案例解析」為題,介紹營業秘密法的重要性及訴訟時可能遭遇的問題。本所王立達副教授則以「美國方法專利標的適格新近案例發展」為題,就美國方法專利整理了新近的案例,找出案例中判定專利標的適格的脈絡。

 

B5場次係專利分析與專利制度,王育慧助理教授以「光儲存技術專利池競爭、創新與授權策略之研究」為題,以DVD技術專利池中19862010年間的專利為研究對象,透過數量指標、複合品質指標檢驗專利池成立前後、重疊與非重疊產品類別專利創新是否存在差異。王服清副教授則以「論歐盟單一專利制度之規劃與問題-以歐洲專利制度為中心」為題,討論歐盟單一專利制度之規劃與問題,並反思我國專利審判制度之問題。

 

B6場次及B7場次皆為資通法律,林利芝副教授首先以「探討數位匯流產業涉及之著作權侵害爭議─以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WNET v. AEREO 案為中心」為題,探討提供個人微型電視天線、雲端數位錄放影機和訊號轉換器三合一功能的「網路無線電視串流服務」與著作權之相關議題。葉志良助理教授則以網際網路互連爭議解決的管制挑戰為題,探討我國通傳法制上之不足。陳志宇法律研究員則以國際閒置頻譜利用政策之發展對我國頻譜政策之影響」為題,透過分析美國、歐盟與英國的閒置頻譜政策與規範,期能做為我國頻譜政策之參考,以提高頻譜的使用效率。最後,黃志雯法律研究員以從各國『寬頻入戶』法規檢視我國寬

頻 100M 發展」為題,比較歐盟、新加坡與中國之法規,並發現我國「電信法」與建築法規之不足。

 

C1場次為醫療糾紛,吳俊穎教授以「醫療糾紛鑑定的維持率:二十年全國性的實證研究結果」為題,檢討我國醫療鑑定的正確性問題。張婷助理教授以「由法律經濟學視角探討台灣醫療糾紛解決機制之研究」為題,以法律經濟學之成本效益分析比較臺灣醫療糾紛之裁判外紛爭解決模式。

 

C2場次為藥品試驗資料保護與食品安全,楊培侃副教授以「從私營標準之發展論 SPS 協定在全球食品安全治理之功能與限制」為題,探討私營標準對國際自由貿易體系的影響外,並嘗試分析SPS協定在全球食安治理之角色與功能限制,並探討SPS委員會對私營標準議題可能之處理方式。易建明副教授以「TRIPs下美國內國法、美國自由貿易協定(FTA)有關藥品『試驗資料專屬』規範之比較研究」為題,主要探討新適應症之資料專屬權解釋為何、將新適應症之資料專屬權納入保護構成超國民待遇,以及我國引進時之相關建議,和美國內國法之藥品「試驗資料專屬」,與TRIPs協定,以及美國FTA之關連性分析。

 

C3場次醫療法與組織由三位主講人輪流發表,蕭雅純醫師以「定位不明的照護者--論專科護理師之認證標準與執業範圍」為題,探討專科護理師的職業困境以及其所面臨到的法律風險。陳甫倫醫師以「醫療機構組織責任之建構」為題,引用外國法做為借鏡,嘗試於我國既有法體系之下,針對醫療機構民事責任進行完整的建構。吳宛蓉以台灣醫療強制責任險之探討─與美國各州及其他險種比較為中心」為題,說明我國醫師納保的情形,並比較美國相關狀況。

 

C4場次及C5場次皆為科技與財經刑法,黃宗旻助理教授以電信法第 56 條第 1 項之適用問題研究」為題,對電信法第56條第1項在實務上之適用狀況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立法建議。顔佳新所長則以環境影響評估文書之真實義務—評永揚環評案」為題,討論為何通過有環評審查制度的文書,卻處罰環評業者及開發單位負責人業務登載不實罪。本所兼任助理教授柯政昌醫師健保詐欺量刑標準之實證研究」為題,為預防健保詐欺犯罪,除分析過往判決外,也建議未來相關規定修法的方向。最後由范宜愷廉政官以杜絕不當的政商利益輸送─重構公務員旋轉門條款」發表人從我國歷來判決實證觀察該條文落實之現況,點出我國實務上部分構成要件認定之不合理之處,最後更提出修法建議。

 

C6場次係環境能源,蔡岳勳副教授碳金融交易制度發展與風險監管

之法規政策研究為題,說明金融危機下的金融監管問題所暴露之碳交易市場之結構缺失,並對上開議題提出建議。高銘志助理教授以從給付行政之法律保留密度論我國太陽光電競標制度之適法性」為題,探討我國再生能源政策之妥適性。蔡博坤法律研究員以談美國需量管理法制政策對台灣綠色產業發展之啟示為題,以美國作為比較法制政策之研究主體,擬借鏡美國經驗,作為我國政府與產業界未來於能源資通訊此新興領域之參考。

 

C7場次為國際投資及證交法,高啟中副教授以中小企業對國際投資仲裁接近利用途徑的保障-以仲裁費用議題為中心為題,討論中小企業因仲裁費用過高而無法利用仲裁程序之問題。最後則由吳奐廷、林耕文、洪碩甫以論操縱市場損害賠償金額之計算方法為題,希望藉由修法能解決目前操縱市場行為在損害賠償計算方法歧異的情況,使當事人能獲得合理適當的救濟,又不會獲得超額賠償而生不當得利等與立法目的相違背的結果。本所薛景文老師也於本場次與談。

 

為期兩天的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已圓滿落幕,承續交大科法所的法學實證化與實務學術化傳統,未來我們將秉持一貫的理念,延續科技與法律的對話。各位朋友們,2014年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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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CN1408(2013.11.20 第十七屆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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