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潔/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司改國是會議委員

蘋果即時 2018年3月24日,連結請點

纏訟10幾年的台開內線交易案更四審本周宣判,幾位被告中最受矚目者無非前總統女婿一家。高等法院前年底承審本案後,願意正視糾結許久的犯罪所得問題,徵得檢方和被告與辯護人的同意,正式委請本人擔任鑑定人,並由本人邀請台北大學會計系林孝倫老師以及具備商管背景的研究人員共組鑑定團隊,參酌之前證交所委託研究計劃的各種計算模組,對此問題進行鑑定。

接此工作前,朋友與學生一片反對之聲,擔心「算多了別人認為你是藍的,算少了就說你是親綠學者」,惟身為法律學者,貢獻研究於法治改革是本分也是志業,雖可能吃力不討好,但有感於高院審判庭的決心,願意一起分擔釐清議題的責任。

我國《證交法》規定內線交易犯罪所得1億元以上刑度7年起跳,這種把犯罪所得當作刑度兩倍的立法方式,所得金額攸關重刑,被告對如何計算當然錙銖必較,而且檢察官的舉證責任更需達到無合理懷疑的程度,難度極高。最高法院因此面對上訴不敢直接駁回,一再發回高院,本案糾結10幾年的罪魁禍首就是《證交法》,實應盡速修法。

文章標籤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07學年度交大科法學院博士班招生預告

本院無論在課程設計、研究方法、國際合作與專業強化上等,均強調創新與切和社會脈動,

除最早開設的「智慧財產權學程」,迄今已建置了六大學習領域,分別為:

1.智慧財產權與知識創業 d(d'∀')

2.企業法律與財經刑法 d(d'∀')

文章標籤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時間:2018年4月20日~4月21日

地點: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 號)

報名網址:http://conference.itl.nctu.edu.tw

費用:

1.一般人士:300 元(完成報名後另信通知繳費帳號)

文章標籤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2017-12-22,自由時報,記者黃欣柏 / 台北報導

亞洲最大法律學術社群年會「亞洲法與社會年會」今年首度來台,由台灣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主辦,擔任會議主席的交大特聘教授林志潔特別在3天行程中放進滿滿「台灣味」,果然讓不少外國學者愛上台灣;對此,林志潔強調,台灣面對中國積極參與國際學術社群,沒有再退縮的空間,「我們必須勇敢承擔!」
本月14日到16日,交大科法學院主辦台灣首次的「亞洲法與社會年會」 ( Asian Law and Society Association) ,主題為「社會正義、平等與法律─轉型中亞洲所面臨的挑戰」,議題涵蓋勞權、性別平權、醫療生技、審判制度、司法改革、國際法與人權公約等,從14日的青年學者工作坊到15、16日的研討會,共吸引來自26國、逾160名外國學者來台參與,會議總人數超過300人。
現任交大特聘教授、科法學院副院長林志潔說,其實台灣早在2013年就曾被徵詢主辦意願,但當時國內各法學院興致缺缺,交大科法雖有意承辦,但受限於當時仍只是研究所而非學院,不符主辦資格,導致主辦權最終被中國上海交大拿下。
對於中國積極走向國際,林志潔認為,台灣既不能退縮,也不該妄自菲薄,過往亞洲學術研討會雖然多傾向在星、港舉辦,但台灣不管是軟實力或硬實力,其實都更有舉辦國際會議的條件,因此科法學院成立2年後,毅然爭取承接2017年的年會主辦權。

文章標籤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臨終照護,尤其是終止維生措施的問題,已成為高齡化的日本所面臨的重大問題。然而,法律對於如何有更好結果,僅能提供非常有限的解決方式。日本厚生勞動省在2007年發布了臨終照護決策程序指引(guideline),但至今尚無法律規範此一領域。樋口範雄教授是日本醫事法學界的泰斗領袖,也參與此程序指引的制定。本演講由樋口教授在日本以遠距通訊方式進行,他將說明為何日本尚未認為有立法規範的必要,以及日本的法制如何能提供臨終照護與決策的更好解決方式。

主講人:樋口範雄教授(Higuchi Norio) 
武藏野大学法学部教授(前東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退休)
主持人:秋元奈穗子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評論人:陳鋕雄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兼所長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時間 : 2017年11月9日(四)19:00-20:30 (18:30開始報到)
地點 : 台北律師公會三樓會議室
報名 : http://conference.itl.nctu.edu.tw
【台北實體】、【網路同步】、【網路非同步】

1. 六大領域課程:智財領域、財經領域、生醫領域、國際領域、資通領域、社會領域,禮聘四十多位重量級業師分享實務經驗。

文章標籤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7 年交大科法學院碩士班招說會開始接受報名!】
★ 報名網址:https://goo.gl/KMnpVR
*** 台大場地點更動至新聞所103教室,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日期地點
北大場:9/13(三)12:30-14:00 北大法學院106教室
台大場:9/20(三)12:30-14:00 台大新聞所103教室(異動)
交大場:9/22(五)18:30-20:00 交大國際會議廳A廳
政大場:9/26(二)12:30-14:00 政大綜合院館南棟110教室
東吳場:10/3 (二)10:00-12:00 東吳崇基樓1502教室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2017-08-11 18:13 自由時報 黃欣柏/台北報導

擔任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委員的律師賴芳玉、交通大學科法所教授林志潔等人,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性別、兒少議題在總會中「人間蒸發」,司法院與法務部也分別發布新聞稿回應,強調相關議題都在持續努力,絕無「蒸發」情形。

司法院回應說,第五分組的決議與司法院長期的努力方向一致,因此有部分已經完成,也有部分正在努力中,其他非司法院權責的決議,也會配合政策進行跨部會協商,絕不會有議題蒸發的問題。

法務部稍早也表示此事「有所誤會」,國是會議的決議多達200多項,法務部只能先就核心業務提出改革方案,未來也會充分吸納外界關心的兒少、性別議題,但因為涉及司法院與警政、社福、醫療等單位,尚有賴未來跨部會協商推動,其中也有部分工作已經在推動中,其餘項目也會持續努力。

法務部也列舉出目前已在努力的項目,包括「推動性侵害案件專業證照及專家協助訊問制度」、「推動被害人訴訟參加」、「少年矯正機關收容處遇實施條例草案」、「矯正署增加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等專業人力」、「推動毒品少年犯多元處遇」、「配合衛福部防治兒虐」等,此外法務部下也已增設「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持續關注性平議題。

文章標籤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大家好,我是目前就讀於科法所碩二法律組的李易宣,在這裡想與大家分享這一年下來「法學雜誌期刊編輯」這門課所給我的收穫。

為何我推薦「法學雜誌期刊編輯」?

在進入科法所前大家想必都會針對院上所提供的特色課程先做過了解,當時的我也不例外。除了能到法院實習的訴訟實務書狀撰寫課程以外,「法學雜誌期刊編輯」也是當時引起我興趣的課程之一。由於在大學期間曾經打過辯論賽的關係,對於書狀上的引註格式需要花費多少時間鑽研已有深切體會,惟在過去的教育中根本沒有相類似的課程可供學生學習,縱使撰寫出的書狀內容再豐富、論理再無懈可擊,也無法彌補在引用來源時對於規則與格式的無措,這也使得我過去在準備比賽時遭遇重重阻礙。

未來在科法所的進修過程中,每一份報告、研究計畫,乃至畢業論文等都需要使用到引註的技巧,一篇完整的著作不可能縱容我們虎頭蛇尾、潦草結束,而引註格式的妥適與否也勢必會是我們的文章在受到檢視時所側重的項目之一。然除了除了「法學論文寫作與研究方法」課中將有九小時的基本引註教學外(這也是修息本門課的同學必上的一門課),原則上能學到這些的機會幾乎沒有,想要完整習得註腳內容的定性與格式,這門課將會是最好的選擇,這也促使我選擇了這門課。

105學年度的課程係由張兆恬老師所領導,為期一學年。課程中所需運用到的法學資料檢索網站有WestlawHeinOnlineLexis Advance等,引註格式則是以美國四所知名法學院聯合出版的Bluebook作為指標。在學期初老師會舉辦第一場Group Meeting,先帶領我們初探資料檢索與引註的領域,並且也會在此時作分組,未來課程的引註與練習也將會以分組的表現作為主要評分,因此過程很注重團隊溝通與協商的能力,相信這對未來在科法所與職場上的應對會是一大加分。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陳鋕雄 交通大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

此次訪問日本,每個遇到的日本學者都抱怨法科大學院的改革,造成優秀的學生流失,學校經營更加困難,學術研究基盤崩壞。雖然此現象在文獻上已有許多討論,但從日本學者口中實際上講出來,還是令人震驚。法科大學院的成立宗旨,是為了提高教學素質,培養量多質精的律師,因此學費彈性,強調降低生師比。法科大學院的老師們教比以前更少的學生,賺更多的錢,為什麼這樣的體制卻被稱為一場「國家級的災難」?

一、法科大學院改革的背景
二股力量促成法科大學院的改革。首先,日本在1990年代遭遇泡沫經濟的破滅後,「終身雇用制」破滅。原本日本大商社的文化是一進了公司,就會一直待到退休,公司保證終身雇用,不解雇員工。這個獨特的慣例導致日本在經濟成長過程中,犯罪率反而下降,與西方國家呈現反比。這是因為一旦犯罪,不僅可能被自己的公司解雇,其他公司也可能因此不敢雇用,因此犯罪的成本很高。但泡沫經濟破滅後,公司自身難保,開始大量解雇員工,不僅造成勞資對立,也產生社會制度不穩定,社會糾紛很多,對律師的需求大增。其次,日本科技公司在對外貿易過程中,遭到許多來自國外的專利、商務法規的威脅,發現傳統法學院以國內法為主的教育體制,所培訓出來的律師無法勝任跨國糾紛的任務。後來日本進行由國家元首級人物(印象中不是法律人)主導的大規模的司法改革,在企業等非法律圈力量的要求下,引進陪審制等制度,由外而內要求司法改變。其中的一大改變,就是模仿美國所建立的法科大學院制度。

二、法科大學院的特色

nctui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