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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來源:http://www.pac.nctu.edu.tw/News/news_more.php?id=197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致力培訓處理跨國事務的法律專才,推動國際化不遺餘力,在2004年即率先全國與美國智慧財產權與科技法律名校--芝加哥馬歇爾法學院(John Marshall Law School簡稱JMLS)簽訂合約,相互承認學分與頒授雙法學碩士學位只要到該校進修半年,最快兩年內就可取得交大與馬歇爾雙法學碩士學位,同時具有可報考兩國律師的資格。雙聯法學位推動以來科法所已有四位學生完成學位,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均有傑出貢獻。

四位獲得雙聯學位分別是蔡惠如、吳祚丞、李兆國與陳斌。其中現在任職於智慧財產法院的蔡惠如自科法所博士班畢業,是國內第一位科技法律博士。蔡惠如自政大法研所畢業後到法院服務,第五年承辦一件與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有關的重大經濟刑事案件,歷經訊問三百位證人之後終於審結。蔡惠如有感於智財案件不同於一般刑事案件,是值得嘗試的新興領域,在一次受訓聆聽劉尚志教授演講並介紹了交大科法所後,引發她的興趣,她表示「交大科法所與政大法研所的學術環境、授課方式截然不同。」政大擁有優良傳統及優異的研究環境;交大則偏向美國法學院蘇格拉底式教學,學生事前預習,課堂中可與教授互動、討論。「最初衝擊很大!交大強調表達、簡報能力,當年還是到交大念書才學會製作PPT呢!」也因此蔡惠如到JMLS能立即適應美國的學習模式,「在美國七個月除了學習語言,也學習如何獨立生活。另也培養蒐集英文資料的能力,幫助日後博士論文內容更豐富;而去年七月到智慧財產法院任職法官後,更直接審理智財案件,學以致用。 」

現為士林地方法院法官的吳祚丞同樣是因為工作接觸到智財相關案件,在獲得台大法研所碩士學位後,再投考交大科法所鑽研智財法律,「智財法律不分地域國家,且交大重視理論的實務應用,對現在工作幫助很大。」

交大科法所國際化有成最重要的推手就是創所所長劉尚志,他曾經就讀台大動物系、台大海洋研究所,考取教育部公費在美國得到工業工程博士學位,回國服務時到台大夜間部就讀取得法律學士,後來以訪問學者身份到英國牛津與劍橋大學研究英國法律逾一年。在不斷跨領域的過程中,他發現只有法律界沒有人用英文寫論文! 因此要求科法所師生開始以英文發表期刊,並參加國際活動。同時也表示,法律屬於保守的人文社會科學,不同國家的法律都有不同的歷史傳承及本土特性,在與國際接軌時都會受文化特性、自由化思想影響,因此法律這門學科屬性較為傳統與保守,推動國際化速度格外緩慢。隨著大環境變化,園區所需要的法律人才需要具備美國律師執照,懂得處理國際法律問題,而台灣法律系學生普遍都在國考壓力下,國際化程度遠低於其他領域。

為了讓交大科法所及學生走出新竹、邁入國際,劉尚志不但邀請JMLS的外籍教授來交大開課,提供學生以美國本土1/3的學分費就能上到JMLS同樣的課程的機會;由於學生可以依需要在台灣修習部分的JMLS學分,加上JMLS承認交大科法所課程可高達12學分,因此出國半年很容易就滿足JMLS碩士學位所需要的24學分,拿到第二個學位。在97年度科法所更進一步與美國聖路易華大(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創造跨洋遠距教學模式,由著名的智財法大師Charles McManis教授從美國透過遠距設備,向交大學生以美國原版上課方式,教授商標法與企業智財經營等課程。

今年暑假劉尚志到新加坡國立大學授課,深刻感受真正的國際化不要總是計較國內評比,需走入國際才會忘記框架並有所超越。劉尚志期許未來能更積極將科法所擴大成為法學院,才能真正與國際對談,有更多更好的合作機會,以培養更多國際法律人才。

   報導日期:2009-08-24
新聞來源:公共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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