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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曼玲
碩士班2010級科技組


這學期的刑事訴訟法(二)課程,所上聘請了邱忠義法官擔任我們的老師。邱忠義老師目前是新竹地院的法官,之前也擔任過檢察官,由於在第一學期中的訴訟實務與書狀撰寫的課程中,有幾堂課是由邱忠義法官講授的,當時就有聽修課的同學說邱忠義法官是個有趣的老師,所以在上課之前即對邱法官的講課非常期待!


邱忠義老師活力十足的模樣  

(編按:這是邱忠義老師的近照,老師的打扮看起來一點都不像是一位資歷顯赫的法官,看來年輕而有活力!也怪不得會有同學們誤認的狀況發生了。本照片感謝邱忠義老師提供。)


記得第一堂課的時候,邱法官背了一個大大的後背包走進教室時,大家都以為老師是其中一位專班或學分班的學長(編按:此語原出自隨堂助教旻書之口。),直到老師開口詢問,我們才驚覺原來走進教室的學長就是邱法官!不過老師很親和,並不會介意我們的有眼不識泰山。直到老師開始上課後,我才發現老師的包包裡裝的都是課程相關的資料,其中還有兩、三本厚重的參考書籍!在課程的一開始,老師對於整體刑事訴訟中各種程序與在實務上實施的比例等等做了一個初步的介紹,並說明之後的課程會針對各個程序作介紹,當下即讓我覺得老師與學者出身的老師非常的不同,也讓我對於之後的課程可能學到的實務知識感到又興奮又期待。


邱法官真的是個非常有趣的老師,在整個學期的課程中,老師上課時總是充滿熱情,除了講解刑事訴訟程序進行的脈絡之外,也常常補充相關實務判決與學術文章(編按:還有一些屬於圈內人才能知道的有趣花絮。)給我們,讓我們對於程序中的爭議問題,除了學習各式學說的看法外,也可以了解實務界對於相關問題的處理與考量。


(編按:這門課程還延續了之前志潔老師於刑事訴訟法(二)課程中規劃的分組報告,這次的主題包括測謊、檢察一體等等,老師隨堂的講解和補充,讓我們不但瞭解學術上文獻內容與實務的落差,也對於實務操作的方式有更進一步的瞭解,簡單來說就是學術與實務的結合啊!)

 

亂入的秉志和被擋住的老師  

(編按:法庭演練當天老師特地攜帶了法袍讓大家更有臨場感。圖為來亂入的秉志,以及本照片之重點--被遮住的帥氣邱忠義老師。)


而這門課中,最讓每個人期待又怕受傷害的部分當屬於老師學期一開始即宣布會在學期末進行的課堂上的「法庭演練」。在法庭演練的前幾個禮拜,班上的同學們即抽籤分配所扮演的角色,包含了法官、檢察官、辯護人、告訴人、證人、鑑定人等各種法庭上可能出現的角色〈一個不漏的,每個人都有分配到一個角色),並針對自己的角色對於老師指定的案件(編按:這次老師安排的是一個捉姦在床的案件,妻子控告丈夫和外遇通姦,可見老師也很跟的上前陣子最流行的小三話題。)中可能的爭點做準備。在實際演練的當天,雖然大家都已做準備,但由於經驗不足,同學們在一開始進行的時難免生疏,但老師會很有耐心地在一旁給予同學指點,並說明通常遇到相似的情形法庭上會如何處理,到演練課程的後來,大家都越來越投入其中。(編按:實際演練之後才發現修課同學們創意十足,做證言的方式多采多姿,可以說是實際法庭的縮影。不過也因為一些同學活靈活現的表現,讓擔任法官的曼玲和大家都不時笑場。)

 

穿上法袍的同學們  

(編按:這是修課同學穿上老師提供的法袍合照,左起是芳儀、宜霓、愛蓮學姐和曼玲。他們所穿的法袍依序是檢察官、書記官、公設辯護人和法官,其中曼玲和宜霓於該次法庭演練的確擔當該角色。)


在經過法庭演練的課程後,對於刑事訴訟的進行,讓人有了從課本中的論述具體化的體驗,尤其是像交互詰問等在訴訟上極需經驗與技巧的程序,在經過實際的演練後,讓人對於程序的操作更加的清楚,印象也更深刻了。


經過整個學期的課與課堂最後的法庭演練,讓我們對於刑事訴訟程序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對於實務上的操作與相關的見解,也得於老師的指導,學習到各式見解在實務上操作的可能性,真的是收穫很多,對於身為科技組的我們,覺得自己離法律實務工作好像因更了解而又更靠近一點點了!(編按:所上許多基礎法學的課程都會聘請兼具實務經驗與學術素養的老師授課,此處僅先介紹其中一門,日後會陸續新增更多課程揭秘!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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