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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盛頓大學雙聯學位開始招生囉 

繼與美國的John Marshall Law School簽訂雙聯學位後,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又與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 (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法學院合作建立「台美雙聯學位合作模式」(Two Plus One LL.M Program)。法律組學生就讀期間所得學分可折抵交大總畢業學分三分之一,三年內可取得交大及華大二個碩士學位。

1867年創校的聖路易華盛頓大學分校,其法學院名列2007 年全美排行第十九名,下設智慧財產權、醫療法、全球化法律研究、法學實證研究等中心;該校著重理論與實務並進,尤以智慧財產權實務及司法實務見習等課程獨樹一幟。另外,學校位於美國中部,因此可以較低的生活費用享有都市之便利,校舍設施更是新穎完善。華大更特別提供交大攻讀智財權碩士之學生每年兩名,各得減免5000美元學費之優惠名額。在取得華大碩士學位後可逕參加紐約州律師考試,成績符合標準者可申請轉J.D.(法律博士)或J.S.D.(法學博士),華大碩士學分亦可抵免J.D.畢業學分。

本學程自即日起受理申請,修習雙聯學位的學生由華大及交大共同甄選。關於LL.M.的課程說明,同學可按此下載參照

校內選拔需提出以下資料,截止日期為96/12/31。
1.大學以上英文成績單(附上畢業成績在全班當中的排名)
2.CV(英文履歷表)
3.Personal Statement(自傳)
4.兩年內托福成績影本(如果托福成績尚未出來亦可先申請):成績 須達600(紙筆測驗),250(電腦測驗),或100 (internet-based test).
5.學位證明(英文畢業證書)

通過校內選拔後,於送達華大前,需附上以下華大所要求之資料(截止日期為97/2/1)
1.申請表(可線上報名)
2.報名費
3.大學以上英文成績單(附上畢業成績在全班當中的排名)
4.二封推薦信
5.兩年內托福成績正本
6.學位證明(英文畢業證書)
7.財力證明
8.CV(英文履歷表)
9.Personal Statement

注意事項:
  • 申請人得於申請截止日96/12/31前撤回申請,一旦通過學校選拔成為被推薦人後則不允許撤回,即被推薦人得到華大L.L.M.入學許可後,一定要當年入學,若有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當年就讀者,得繳交保證金,保留入學許可,延至次年入學。
  • 所辦有提供相關資料供同學參考,需要者請前往索取。
  • 由於到華大就學前須已在台灣取得基本法律學位,故科法所科技組學生在就讀華大前,需先完成交大學位。
  • 申請之文件請以電子郵件及紙本方式並行,紙本請郵寄或親自拿至所辦,郵寄地址:新竹市30050大學路1001號管理二館1061室/王珮瑜 小姐收。
  • 華大設有The McDonnell International Scholars Academy獎學金,其中提供台灣地區台大畢業生申請全額獎學金(含一年25000生活費)。

馬歇爾法學院雙聯學位

本所長期與美國芝加哥馬歇爾法學院(John Marshall Law School)合作教學研究,並授與本所學生雙法學碩士學位課程。馬歇爾法學院每年均派教師至本所以英文授課。本所學生修滿馬歇爾法學院課程及本所課程達一定學分數後,只要再到馬歇爾法學院修課一學期,即可取得美國法學碩士學位,取得參加紐約州律師考試的應考資格。對於想考取美國律師資格的國人而言,此雙聯學位途徑不僅減少了半年在美就讀的昂貴生活費及學雜費,對於因假期與工作限制,無法出國半年以上的在職人員而言,亦是取得美國LL.M.學位及紐約州律師應考資格的唯一管道。

馬歇爾法學院是美國法學院中,對於智慧財產與科技法律非常卓越的學府。國內的法官與負責國內重大科技刑案的刑事警察局李相臣隊長,都曾經在該學院獲得學位或以交換學者身份進修。

歷年來本所赴美就讀雙聯學位學生:

出國年度姓 名合作學校
2004蔡惠如馬歇爾法學院
2005陳 斌馬歇爾法學院
2006吳祚丞馬歇爾法學院
2007李兆國馬歇爾法學院
2006林盈秀聖路易華大
2008(預定)杜冠潔聖路易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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