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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學習司法官」之震撼訓練

科法所陳鋕雄老師

本年度的法院實習課程,在九月初的習前訓練結束後,順利展開。此次為加強同學們的習前準備,因此除台北地院院長及幾位資深法官,親自為參加同學詳細解說審判實務外,本所並請資深律師黃永琛及本所林志潔老師,以實際案卷教導同學訴訟書狀撰寫,修課同學均覺收獲甚豐。本所是以professional school自我定位,力求培養符合社會需求的第一流法律菁英。「法院實習」這門與台北地院合作的創新課程,自二年前推出後,一些學校紛紛仿效。不僅突顯本所並非只在智財領域領先,在結合傳統法學與實務接軌方面,本所亦展現與傳統法學院截然不同的教育思維,以提供同學第一流的專業訓練。

碩士班2007級劉怡婷
2007年通過司法官考試

當初會選擇進入交大科法所,我想「法院實習(Judicial Court Externship)」是很大的誘因,原因無非是這門課給予我們在選擇實務工作前能先一步體驗法院生活,更實際一點的考量則是,美國法學院對於法院實習經驗相當重視並給予相當高的評價,這樣的經驗對於我日後申請學校,必然有不小的助益。再者,正式成為法院實習學生前,科法所與台北地院共花四天時間訓練我們閱卷、撰寫裁定的能力,也相當程度增加我不少對專業能力的信心。

今年九月初,我很榮幸被分配到和刑事庭周占春審判長做實習的工作,起初選擇刑事庭的原因,單純無非出自於「我這輩子鐵定走非訟律師,就讓我來看看我永遠不會接觸到的世界到底長什麼樣」的心態,沒想到實習不到一半的期間,在觀察法院生態後,徹底顛覆了我的想法與生涯規畫。

周占春法官把我當「半個學習司法官」訓練,因此除了試擬判決尚未有機會嘗試外,在短時間內我閱讀了將近三十份卷宗,參與了每次法官開庭審判的工作。其中,能夠第一手的閱讀卷證資料,是法院實習最可貴的地方。我被訓練在很短時間內把卷證消化完,整理爭點,形成心證後到庭旁聽審判,並在開庭完畢後和法官面對面討論案情與法律問題,這也是法院實習最讓我感到驚險刺激的地方 ─ 在學校準備考試時,往往學到的都是學界批評實務操作的想法,而法院實習則恰好相反:我把學說看法拿出來和法官討論,也發現其實兩者未必相互衝突,毋寧是,我藉由這樣的機會了解實務運作法律概念時的立場與想法,這是在課堂講授時必然無法達到的學習效果。

最後談到這門課帶給我的影響,簡單來說,「震撼」。我深刻體會到,法官運用職權指揮訴訟,依其法律專業扮演定紛止息角色時,其所帶給社會正面影響力絕對是最直接且最深遠的,雖然伴隨而來的是龐大的工作負擔,但如果能夠在年輕時為社會做些有意義的事,一切的付出、努力或犧牲,絕對值得。以往我總是由外而內的觀察法院生態,但法院實習課程卻讓我有機會能夠由內而外具體而微的觀察,與法官討論的問題面向也廣泛擴及到司法改革與人權問題,更啟蒙了我對於社會關懷救助的看法,這樣難得的經驗,是我進科法所以來最大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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